離婚業權︱揭未婚妻層樓私自加準外母名 港男憂分身家蝕底網民妙計反擊

家事百科

撰文: 王明芳

發布時間: 2024/04/12 10:34

分享:

分享:

揭未婚妻層樓私自加準外母名,港男憂分身家蝕底網民妙計反擊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從情侶晉升夫婦共築愛巢本是幸福之事,但牽涉業權和錢銀往往易生爭執。有網民在網上討論區代朋友發文,該男友人即將結婚,男女雙方各有一層樓,婚後計劃住在男方單位,女友的單位則出租,惟近日男方發現未婚妻單位業權新加了未來外母,令他懷疑自己準備「被分身家」。

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代朋友發文,事主表示自己尚有數個月就結婚,已經過大禮。他有層兩房單位,價值750萬左右,而女友則持有一房、價值450萬左右的單位。兩人計劃婚後住在男方單位,而女友單位則出租,然而事主無意中發現,女友單位的業權新加了未來外母的名字,

都幾肯定之前係冇,當初我陪佢一齊搞按揭。我應該如何部署,係咪準備被分身家?

最新影片:

網民獻妙計反擊

有網民認為,該單位屬於女友,要在業權加上其媽媽的名字是她的自由,「層樓又唔係你」。不過亦有網民擔心女友此舉有異,提醒事主小心對方「假結婚」,「樓主小心啦,收租一半俾佢阿媽,分身家又分多你一大截」,萬一離婚女方可分到男方單位50%,但男方只能分到女方單位的25%。

有網民建議,事主可在自己單位加上父母名字反擊,「你又加埋你媽個名落你層樓囉」、「直接成層樓轉落你媽個名啦」。

離婚業權法庭處理

有關於離婚業權,當夫婦申請離婚,而兩人未能就業權達成共識,法庭就會根據《婚姻法律程序與財產條例》作出判決。法庭會視夫妻二人的所有資產,包括銀行存款、物業、股票及基金等,為家庭資產,並由法庭以公平原則作出分配。

離婚的資產分配須顧及雙方不同利益,法庭一般會考慮雙方現時及預計的收入、資產及其他經濟來源、雙方現時及預計面對的經濟需要及開支、雙方在離婚前的生活水平、雙方年齡、婚姻的持續時間、為家庭作出的貢獻、子女利益等,在平衡各方因素後,法庭會就離婚業權發出財產分配命令,一般分為3種情況,包括要求出售物業、把物業轉讓至另一方,或由兩人繼續聯名持有。

中小學測考季即將來臨,TOPick精選名校的中、英、數、常練習題:立即免費下載

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推出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影片,立即下載︰https://onelink.to/f92q4m

追蹤TOPick Whatsapp頻道睇最新資訊︰http://tinyurl.com/3dtnw8f5